8月19日,我校金银湖校区11-12号学生公寓项目开展了节能专项验收,节能验收组由东西湖区住建局质监站、基建处、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、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。
节能验收包括会议汇报、实体检查验收、资料检查验收3个环节。首先由施工单位对节能工程概况、施工组织、质量安全控制、质量检测、质量资料等方面进行工作汇报,自评合格。监理单位汇报了相应专项的质量控制监理履职、质量资料报验核查等方面,发表同意验收意见。设计单位认为现场施工与设计成果相符,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,同意以上专项通过验收。
验收单位在听取了各方的汇报后,通过仔细查看工程相关技术资料,结合现场考察的外墙保温,门窗工程等完成情况,一致认为金银湖校区11-12号学生公寓节能专项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,验收合格。
本次节能专项验收的顺利通过,为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出良好铺垫,下阶段各参建单位将继续通力协作,密切配合,按照验收计划开展各项验收工作,确保金银湖校区11-12号学生公寓项目如期交付。